(原標題:董事會風險與合規管理委員會工作細則)
中遠海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風險與合規管理委員會,旨在全面推進公司法治建設,加強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促進依法治企。該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并向其報告工作。委員會由五名董事組成,成員由董事長、過半數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經董事會選舉產生,設召集人一名,負責主持工作。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成員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指導公司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審議全面風險管理報告及年度內部控制體系工作報告,審議風險控制策略及重大風險控制解決方案,評估內部控制評價結果并督促整改,監督公司管理層依法治企情況。委員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由召集人負責召集和主持,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經成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會議記錄由董事會辦公室保存,所有參會人員對會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本工作細則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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